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调整2023年校内学生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3-08 点击数: 审核人: 编辑人:李斌

各用工部门:

根据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,在各用工部门申报的2022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,经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审核,并报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,确定了2023年校内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  一、2023年校内学生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

1、2023年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自3月开始实施,至12月结束。

2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规定和学校经费投入情况,设置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数及报酬标准。

3、固定岗位的设置和要求。固定岗位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工作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的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数须占全校学生总数5%的比例,以达到云南省教育厅资助工作考评要求。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学生须是按《楚雄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4、临时岗位的设置和要求。各用工部门根据活动的具体规模和强度需要设置临时岗位,允许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工作。

  二、学生固定性和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报酬发放要求

1、我校学生固定性和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酬金为每生每月240元。全年总计发放8个月。各用工部门全年自行统筹使用用工人数,酬金按月计发。

2、各用工部门全年固定用工人数和酬金总金额一次性核定,中途不予增加,即实际发放总金额不能超过预核定金额。年中需要使用临时用工岗位的,各用工部门自行解决用工酬金,发放标准每小时不低于12元,每个月用工不高于20小时。

  三、2023年校内学生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

2023年,全校共设置校内学生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770个。各用工部门岗位设置详见《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表》(附件2),各用工部门用工人数不能突破岗位设置人数。

  四、岗位设置及管理要求

1、各用工部门应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同等条件下,“三类”学生优先。

2、明确用工规定及要求。本年度的用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每位学生仅限一个工作岗位,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完费(学费、住宿费)。

3、保障学生的权利与义务。各用工部门使用勤工助学的学生须进行公开招聘录用,明确学生的权利义务、工作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及任务,不得擅自扩大或增加学生工作的时间及范围。用工部门应指定一名教师为责任教师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,并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,确保学生在工作期间的人身、财物安全。

4、按时核发报酬。各用工部门应按照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(试行)要求,于每月月底对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,并填写纸质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申报表》(附件3)报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核发报酬。

  五、招聘录用及要求

2023年我校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招聘工作要求如下:

1、招聘录用工作应按照“用工部门发布招聘信息-----应聘学生提交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》(附件4)(此表由用工部门自存),按用工部门的要求参加应聘-----用工部门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)---报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”的程序进行。

2、请各用工部门于3月16日前报送《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学生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5)的电子文本到电子邮箱邮364603480@qq.com。

  此通知

  附件:

  1、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  2、《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表》

  3、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申报表》

  4、《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》

  5、《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学生情况一览表》


  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 2023年3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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