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能部门党委组织简介 |
职能部门党委下设17个党支部,目前,共有中共党员153人。职能部门党委设委员会,共有委员5名,其中书记1名、组织委员1名、纪检委员1名、保密委员1名、统战委员1名。 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要求,结合职能部门党委工作实际,研究确定职能部门党委工作职责: 1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,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。 2、负责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。指导各党支部建设,提升党支部的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和党建工作质量,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,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提高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、管理水平、管理效能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。 3、负责职能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。抓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,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、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推进机关管理队伍建设。协同配合组织、人事部门的机关干部队伍建设。及时了解和反映机关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动态,关心其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 4、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服务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。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 5、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、行使民主与监督权,发挥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。做好统一战线工作。 6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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